第41章 我的前半生:罗子君9

二十分钟后。

她拿起手机,点开微博,开始打字。她打得很慢,一边打一边斟酌每一个字的表情:

「刚下剪辑,手机炸了。照片看到了。脑子很乱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谢谢大家的关心。我需要一点时间。」

配图是一张空书桌的角落,台灯亮着,很安静。

发送。

她盯着那条微博看了几秒,然后关掉手机,起身去给自己倒了杯水。

接下来,让子弹飞一会儿。

没想到子弹飞得很快。

那条微博发出去半小时,评论破万。

有人心疼,有人安慰,有人已经开始@辰星官微要求给说法。热搜从十七爬到了第九。

罗子君端着水杯坐在沙发上,一条一条刷着评论。

这个节奏可以。这个角度不错。这个……

她手指停住了。

一个新注册的小号,ID叫“说实话而已”,发了一条长文:

「你们都心疼她?你们知道她一个月花多少钱吗?陈俊生年薪一百多万,她一个人能花掉一半!包包鞋子堆满衣帽间,一瓶面霜几千块,动不动就去美容院做脸。她拍那些视频,用的哪件东西不是陈俊生花钱买的?自己一分钱不赚,还装什么独立女性?现在老公出轨了,就知道卖惨?换我是陈俊生,我也找外面那个,至少人家能帮他分担工作,能理解他压力,不像她,只会花钱!」

罗子君看着这条长文,慢慢坐直了。

她等的人,终于出来了。

底下的评论区已经开始分裂:

「呃……虽然出轨不对,但这消费确实吓人」

「年入百万养不起这种老婆吧……」

「所以是你花我钱,我就找别人花的逻辑???」

「花你妈呢,人家老公愿意给老婆花钱有问题?」

「君君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婚内财产,法律允许的,你酸什么?」

罗子君截图,发到几人的临时群里。

李律师秒回:「看到了。十分钟。」

罗子君放下手机,继续喝水。

十分钟后。

三条内容同时出现在微博上。

第一条,来自一个百万粉的法律科普博主:

「关于婚内财产,律师想说几句。法律明确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投资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等,均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妻子有权使用,不存在花老公的钱一说。用她花得多为出轨洗地,是法盲,还是坏?」

第二条,来自一个时尚博主的转发评论:

「我是做时尚的,也认识几个品牌PR。君君那个账号我关注很久了,这么多粉丝的博主,接几个广告年薪远远超过她老公了好吧。」

第三条,是一个匿名投稿的截图,投稿人自称是辰星员工:

「不想暴露身份,只说一句:凌某在公司的人设一直是贤惠能干、善解人意,学历不高,但特别会在领导面前表现。陈俊生是她直属上司,两人怎么搞上的,懂的都懂。别被洗白文骗了,那女的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。」

这条的评论区,彻底炸了。

「所以那个说实话而已不会就是凌玲本人吧?」

「刚注册的小号,发完就消失,不是本人就是同事」